禁渔区内电鱼2.97公斤,一男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2-04-19 17:35:11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葛海军 肖瑞文 | 点击量:12285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葛海军 肖瑞文)4月13日晚,双峰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梓门桥镇黄马洲村侧水河段有人在电鱼。副局长葛海军立即带领民警肖瑞文、陈理祥赶赴现场,发现嫌疑人彭某某正在河中一处沙洲上电鱼,民警摸黑淌过河水将其抓获,当场缴获电鱼工具一套,被渔获的野生沙鳅、泥鳅等鱼类2.97公斤。

经审讯,彭某某供认了自己在明知侧水河双峰段是禁渔区的情况下,仍抱着侥幸心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

4月19日,彭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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