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并施执结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2-04-08 08:35:31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唐虎跃 陈磊 | 点击量:10356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唐虎跃 陈磊)4月2日,株洲市渌口区法院顺利执结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1年1月8日下午,张某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从渌口镇松西子社区方向往渌口镇城区方向行驶,行驶至松西子社区三岔路路段时,遇易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黄某相对行驶。张某驾车越过道路中心线行驶,导致两车相撞,造成易某、黄某受伤及两车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发后,张某的雇主彭某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但后续因医疗赔偿问题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易某、黄某遂分别将张某、彭某诉至法院。该案经一审、二审判决后,彭某应承担相应责任。判决生效后,彭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易某、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承办人对被执行人彭某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发现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双方家住得很近,且是老相识,而彭某主要认为赔偿额认定过高,对履行赔偿义务存在抵触情绪。为使矛盾妥善解决,执行法官认为此案应从邻里关系调解入手,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述邻里关系和睦的重要性和涉事案件的法律知识。经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和解协议,彭某积极筹集赔偿款并在约定日期内将赔偿款一次性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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