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安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共迈检警合作新台阶
2021-12-24 16:42:55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陈盼 | 点击量:13770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陈盼)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配合合作机制,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提高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质效,12月24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县公安局揭牌成立。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陈功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陆奇文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县检察院、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提升监督职能,加强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与检察院侦查监督的相互衔接的体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严格把握好监督权力行使的办界和尺度,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

该办公室的设立启用,标志着新晃县检警合作共同迈上新台阶,也为日后进一步多维度深化合作打下更坚实的基础。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利用好该平台,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协同公安机关把好侦查阶段的证据关,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刑事诉讼活动依法、规范进行。不断助推新晃县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就,为新晃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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