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为家暴受害者撑起“保护伞”
2021-10-25 18:36:30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瞿星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瞿星)近日,慈利县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让愁容满面的文某玉走出了家暴的阴影。

2021年10月14日,家住慈利县三合镇国太桥居委会的文某玉走进慈利县法律援助中心,一边满含眼泪诉说其丈夫吴某兵因家庭琐事对她和孩子实施家庭暴力,一边掀起裤腿露出被吴某兵殴打致伤的膝盖和小腿。随后,文某玉又拿出一份医院诊断证明书和《家庭暴力告诫书》。原来,在10月8日文某玉被丈夫殴打后,便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派出所对吴某兵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但是,吴某兵仍然不知悔改,还对文某玉和小孩进行暴力威胁,有家不能归的文某玉和孩子不得不躲到县城租房居住,为了自己和孩子的人身安全考虑,文某玉这才来到法援中心寻求帮助。

法援中心工作人员稳定文某玉的情绪后,立即指派“法润三湘”志愿律师李雁担任文某玉的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李律师接受指派后,详细了解了案情,并到当地派出所调取了报警记录,收集到各种证据后,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帮助文某玉制作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并提交到慈利县人民法院。

不久,法院依法做出了保护文某玉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对吴某兵进行了法治教育,告诫其如违反保护令,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吴某兵当庭表示不再对文某玉及小孩实施家庭暴力。

随着《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生效,慈利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办理家庭暴力案件、保护妇女儿童特定群体权益方面再一次亮出了正义之剑。

责编:王汝福

来源:法制周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