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多元解纠纷 永顺县创新“三二一”工作法推进诉源治理
2021-10-22 14:55:46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李颖 向仍团         

通讯员 李颖 向仍团

纠纷之于社会,如同病恙之于人,“上医治未病”,更要抓前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永顺县在推进诉源治理,立足于预防层面,依靠党委政府,调动基层组织和群众力量,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使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用心、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感谢党、感谢政府,帮我化解了20多年的心结;感谢乡里、感谢村里,把我带上了脱贫致富的正路。”张贤朋满眼热泪、心情激动地握着颗砂乡党委书记姜丽波的手说。“我再也不上访了,可以安心舒心地过好下半辈子了。”

通过当地乡、村两级扎实践行县里推行的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用心用情疏导化解、实心实意帮扶救助,上访了20余年的张贤朋签订了息访息诉协议,并给颗砂乡政府、县委政法委分别赠送了表达感激之情的牌匾、锦旗,主动担任起该村互助五兴小组组长、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劝导员,成为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的受益者和践行者、推广者。“诉源治理三二一工作法,就是要追根诉源,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最终的目的是压实基层一线干部责任,及时、合理解决群众诉求,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永顺县政法委副书记向仍团介绍道。

法治解民忧,“调解员”老百姓的贴心人

灵溪镇连洞岗社区地处城乡结合部,离县城3公里,社情比较复杂。但是一提到杜咸敏,群众都会竖起大拇指,再难解的矛盾纠纷,她都能抽丝剥茧,调得平平顺顺,理得明明白白。自2011年6月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已有10年,杜咸敏说,“社区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家里人有事,我们就当好‘和事老’,就是要管好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在杜咸敏看来,“省时、省钱、省力,小的纠纷就应该通过调解来解决”

2020年12月21日,社区居民丁贤洲来社区反映连洞五小扩建占用了自家的田地,要求五小停工。而五小的黄梅校长则表示,在2018年学校就以十二万元征收了丁贤洲哥哥的宅基地。杜咸敏及时到现场查看,并向县规划局取证,了解情况后,请了当事双方来到社区调解室,耐心细致的解说,历时2个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在调解登记办理表办理结果一栏签下了“满意”。 

近年来,杜咸敏带领社区两委一班人以党建工作为抓手,把县委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与网格化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解决在社区,矛盾纠纷不上交。社区治安不断改善,矛盾纠纷调处力度不断加大,信访积案逐步化解,近三年来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00余起,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社区居民都称她是社区的“消防员”、群众身边的“灭火器”。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打通诉源治理最后一公里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法制意识增强,大量矛盾纠纷涌入司法渠道,诉讼案件量逐年上升。倡导息事无讼,并不是没有诉讼,而是让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减少普通民诉案件的数量,把源头治理推向更高的高度。

2021年8月中旬,永顺县城南派出所接到报案称,一男子在某小区安装防盗窗的过程中发生意外,坠楼身亡。事故发生后,为尽快安抚家属情绪,化解纠纷。接到报案后,城南派出所迅速启动矛盾调解机制,联动当地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共同对事故纠纷进行调解。法院驻城南诉源治理工作室的工作人员一边安抚死者家属情绪,一边对双方当事人展开心理疏导,同时对事故全盘分析。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始终坚持法理与人情兼顾,耐心引导、合理的维护了各方权益。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调解协议书,死者家属当场拿到了赔偿金。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灵溪镇诉源治理工作站城南工作室的建立,是打通诉源治理最后一公里的新举措,极大的提升了解决纠纷的效率,降低解决纠纷的成本,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综合利益,同时也将诉源治理延伸到了一线,最大限度的把非诉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永顺县创新实施基层治理“三二一”工作法,是因地制宜地推进基层治理的“枫桥经验”的机制创新。“通过三次初级调解,我们把90%以上的纠纷都化解在村组内,把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不稳定苗头调处在镇村层面。”永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尚远道说,“问题越是解决在基层,解决问题的成本就越低、方式就越温和、造成的不良影响就最小。”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永顺县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显著提升,三年年共受理矛盾纠纷4599件,调解成功4519件,调解成功率98.26%,其中村级调解案件3883件,村(社区)调解的矛盾纠纷占全县总数84.43%以上,4个乡镇、73个村(社区)实现“零上访”,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责编:李林俊

来源:法制周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