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检察院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2021-10-20 23:20:22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赵斌         

法制周报讯(通汛员  赵斌)“我们一定限期整改,接受人民检察监督,弥补管理漏洞,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汨罗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任其文从汨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最亮手中接过关于“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的检察建议书,并郑重表态。

为切实发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能, 助推职能部门和相关主体依法履职尽责,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将“一号检察建议” 落地落细落实,汨罗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城乡范围内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就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食品安全责任等情况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走访调查。

通过现场调查、查阅相关资料、询问交谈等方式,检察人员对各食品生产经营机构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招聘教职员工时是否对应聘者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督查,详细了解幼儿园、中小学对从业人员招录资格审查的情况,特别强调对于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教职人员要进行违法犯罪记录的准入查询和定期查询,避免招录人员“带病入职”,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安全风险。

该院调查发现,辖区内幼儿园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在招录工作人员时未对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未定期对在职教职工进行上述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等问题。为促进行政机关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工作的监管,针对本次调查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向汨罗市教育体育局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限期整改,并要求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同时,该院在开展特殊人群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某KTV招聘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活动,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情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监督。在调查取证中发现某职能部门存在怠于履职的行为,遂制发检察建议,要求某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娱乐场所监管职责,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在某职能部门依法整改期间,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外部监督,增强检察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该院还针对该起行政公益诉讼案组织不公开听证,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对该案的处理意见及对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监管职能要求,促进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形成保护合力。

今年9月,该院收到相关职能部门书面回复,已对涉案KTV依法予以取缔,并禁止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再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责编:李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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