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实为网络赌博 非法获利30万元获刑又罚金
2021-08-03 13:31:35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蔡艳 | 点击量:24572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蔡艳)一男子通过网络直播的形式变相网络赌博,发展会员400余人,非法获利30万元。日前,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对被告人韦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11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2018年,被告人韦某某在某平台进行网络直播时,通过个人链接推广赌博网站,使得观看其直播的观众通过个人链接进入赌博平台参与赌博,赌博网站根据韦某某每月推广发展人数以及会员赌博输赢情况给予其佣。其间,韦某某共为赌博网站推广发展会员400余人,非法获利30万元。2020年,韦某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主动退缴30万元。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某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广告推广,并从中收取服务费用,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伙同他人共同作案,是共同犯罪,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其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且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故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近年来,利用网络直播从事线上赌博的案例层出不穷,网络赌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发展稳定,导致受害者深陷泥潭,呼吁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并远离网络赌博,千万不要因为贪念而深陷赌博的深渊。
责编:李林俊
来源:法制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