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释法明理 嫌疑人最终认罪
2021-07-27 13:23:10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万丹 | 作者:刘思思         

本报讯(通讯员 刘思思)“检察长,我非常后悔,我认罪!”讯问室里,面对徐达江的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最终承认了犯罪事实。7月22日,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这是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达江从批捕到起诉全程办理的一起案件。

王某是攸县人,平时靠开货车拉货为生。今年4月10日晚上12时,他驾驶货车行驶至106国道攸县皇图岭镇路段时,因未及时发现自西向东横过道路的宾某而将其撞倒。事故发生后,王某下了车,但并未查看宾某的伤势而驾车逃离,宾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王某到案后,一直不承认肇事逃逸。鉴于王某拒不承认,徐达江认真审查沿途监控、证人笔录等事实证据,并不断对王某释法明理,最终突破了王某的心理防线,在第3次讯问时,王某终于承认肇事逃逸。

王某承认犯罪事实后,积极筹款赔偿被害人损失,悔罪认罪态度良好,被害人家属也出具了谅解书。王某表示,自己会勇于承担责任,不会逃避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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