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万,雨湖一加油站顶风作案被重处
2021-07-13 16:29:05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张平辉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张平辉)为深刻吸取“6.13”十堰市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贯彻落实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按照6月17日雨湖区政府主要领导“铁的决心 铁的手腕 铁的措施 铁的作风”工作要求,全力做好特护期安全防范工作,雨湖大队迅速动员部署,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市场、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6月18日,大队联合区商务局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时,在湖南鑫丽爱迪尔科技有限公司湘潭市车站路加油站发现,该加油站一层为营业场所,二层却改造成员工宿舍,且设置有使用天然气灶的厨房。该加油站临近湘潭市火车站和居民小区,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后果不堪设想。该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大队当场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于当日对该加油站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6月24日,大队对该加油站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单位停产停业并处罚款5万元。且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判定该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在立案处罚的基础上督促单位尽快完成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其他有影响的安全事故。

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该加油站负责人王某深刻认识到了无视消防安全的严重后果,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并当场表态愿意接受处罚并立即着手整改,保证决不再犯。

当前正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消防安保特护期,大队深刻吸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教训,严格落实张迎春市长“十个一”要求,坚持重拳出击,加大监管力度,始终保持清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重罚消防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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