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家门口发现保护动物 民警及时安全移送
2021-06-21 00:44:39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周萍萍 | 点击量:8674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周萍萍)6月17日下午3时,市民杨女士准备出门办事,她一打开家门就发现家门口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一只小动物蹲在她家门口一动不动。

杨女士立即认出这是一只保护动物猫头鹰。经过初步观察,她发现这只小猫头鹰状态不太好。于是急着出门办事的她,用纸箱子将这只小猫头鹰送到了迎丰派出所,交给了民警。

经民警初步检查,确定猫头鹰身上没有明显的外伤。于是,民警联系了森林公安的工作人员前来救助。之后,森林公安的工作人员将对猫头鹰进行进一步观察,符合条件后将予以放归山林。

民警在这里也提醒广大市民: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果捡到受伤的猫头鹰或者是幼崽,应尽快报警联系移交当地的动物保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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