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借贷起纷争 当庭兑现显实效
2026-05-30 16:34:2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 | 点击量:511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毛颖)近日,零陵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偿还义务并给付20万元现金,该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12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杨某及李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向原告雷某陆续借款7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其间被告杨某及李某陆续归还了部分借款本息。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杨某及李某仍欠部分借款未还,原告雷某多次催讨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息共计6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立案法官迅速梳理案情,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具备调解的基础,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即将案件转入先行调解程序,并委托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

由于借款金额较大,借款时间跨度较长,双方对借款本息的计算金额存在一定争议。因此,调解员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细致讲解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告知被告方欠债还钱的法定义务以及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同时从情理角度耐心劝导双方,珍惜熟人情谊,互谅互让。

最终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被告杨某及李某充分认识到自身问题,当场筹措资金,一次性向原告偿还20万元现金。原告雷某自愿放弃部分借款利息,并同意给予被告一段时间的宽限期;被告也自愿分期偿还剩余款项。至此,双方十余年的矛盾得以彻底化解,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本案通过先行调解的方式实现当庭兑付,既高效化解了纠纷,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下一步,零陵法院将继续坚持高效便民、实质化解纠纷的原则,不断强化矛盾纠纷前端治理与实质化解,以更有温度、更有力度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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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刘文红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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