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司法局长虹司法所:野泳溺亡引纠纷 “司+警”联动模式筑牢夏日安全防线
2026-08-10 10:27:5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 | 点击量:549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唐佳华)近日,祁阳市司法局长虹司法所运用“司+警”联动模式,成功高效调处一起因结伴野外游泳引发的溺亡赔偿纠纷。以鲜活案例为公众敲响暑期安全警钟,用司法实践筑牢夏日安全防线。

联动发力,快速破解纠纷僵局。7月29日15时许,因天气炎热,邓某与袁某、袁某某、张某结伴相约前往湘江祁阳市城区西某河段游泳。不料下水仅20分钟,邓某便不幸溺亡。事后,邓某家属与同行三人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矛盾愈演愈烈,遂向祁阳市司法局长虹司法所求助。

接到求助后,长虹司法所第一时间联合辖区黎阳路派出所启动协同调解机制。调解初期,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让步,情绪比较激动,对责任划分及赔偿金额分歧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黎阳路派出所办案干警对溺亡现场出警及救援做了情况说明;长虹司法所调解员针对双方争议焦点,通过“背靠背”方式,先后3次分别对双方当事人逐一进行沟通劝解。调解中,调解员耐心安抚着家长的情绪,告诉他们,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还要继续生活,现在主要是谈谈补偿款,拿着钱回家好好过日子;另一方面,让对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失去孩子对一个家庭是一种巨大的打击,给他们一点人道主义补偿,了结这个事情后,自己良心也要好过多了。

随后,调解员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协商,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危险活动共同体责任”的相关规定,明晰同行者的互助义务与责任边界;另一方面从亲情、伦理、情谊入手,耐心疏导双方情绪。并列举相关案例和法律赔偿标准,切实做到以法释案、以情动人、以理服众。通过几天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书。至此,一起因溺水死亡引发的赔偿纠纷得到解决。

司法温情,平衡法理与情理。此次纠纷的妥善处理,充分彰显了“司+警”联动机制的独特优势。司法所的柔性调解与派出所的警务保障无缝衔接,既以法理为基,让责任划分有章可循;又以情理为桥,让对立情绪得以纾解,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野外结伴游泳属于危险活动,同行者之间形成临时互助共同体,相互提醒风险、及时提供救助是法定的义务。本案的成功调处承载着对逝者的缅怀、对家属的慰藉,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以案为鉴,敲响夏日安全警钟。这起悲剧再次警示:盛夏戏水虽能解暑,但野外河道暗藏漩涡、暗礁、水温骤变等“隐形杀手”,稍有疏忽便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当前正值暑期高温,结合此案特别提醒辖区群众:生命安全高于一切,野外游泳务必慎之又慎。法律可以厘清责任、弥补损失,却换不回逝去的生命,也无法抚平破碎家庭的伤痛。唯有将“远离野泳”的安全意识转化为“主动避险、劝阻他人”的行动自觉,才能从源头杜绝风险。希望这起案例能让辖区群众深刻警醒:平安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融入日常的习惯。愿每个家庭的欢声笑语,都能在安全的守护下,成为这个夏日最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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