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法院塘村法庭:巡回审判进乡村 就地解纷守护少年成长
2026-05-25 11:45:1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 | 点击量:5068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刘沁灵

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塘村法庭深入辖区乡村,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原告王某甲与被告王某乙原系夫妻,婚后育有两女一子。2024年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长女及幼子随原告生活,次女随被告生活,抚养费各自承担。然而离婚后,被告长期未履行抚养义务,次女实际一直由原告及祖父母照料。为此,原告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次女由其抚养,并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

庭审过程中,李小龙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明理,详细讲解了父母的抚养责任及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标准。他劝导双方应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重,理性化解家庭矛盾。同时,结合乡村生活实际,法官综合考量双方经济条件、子女长期生活环境等因素,反复组织双方调解,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沟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此次巡回审判是嘉禾法院下沉司法资源、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缩影。不仅有效降低了群众的诉讼成本,更通过“零距离”办案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嘉禾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以实际行动守护家庭和睦与社会安宁。

法官寄语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抚养权的确定与变更,应当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子女意愿及实际生活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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