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水下猎杀”零容忍,禁捕红线不可碰
2026-04-17 15:54:1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 | 点击量:538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勇 赵辉军 孙世华)4月17日10时36分,永州市零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快速查处一起非法捕捞案。当事人唐某在“十年禁捕”期间,于潇水河南津渡街道诸葛庙社区河段,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现场检查发现,唐某使用的是一套可视锚鱼设备,包含高清显示器、连接线、水下摄像探头及耙刺(锚钩)。该设备可通过水下摄像头实时观察鱼群,用锚钩猛拉穿刺,对渔业资源破坏极大,已被农业农村部列入禁用渔具名录,所幸当时尚无渔获物。

经立案调查,唐某的行为发生在禁捕水域,所用渔具属于禁用工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鉴于其违法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犯罪情节轻微,司法机关不作为犯罪处理,零陵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决定。新渔业法2026年5月1日正式实施,针对休闲垂钓、违规垂钓、违法捕捞做出了新的改动将成为钓鱼佬垂钓的风向标:可视锚鱼的定性为非法捕捞,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渔区、禁渔期违规垂钓的,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

执法人员表示,使用可视锚鱼属于“精准猎杀”式捕捞,即使没有渔获物,同样面临法律严惩。目前当事人已积极配合调查,提醒广大钓友:科技渔具不能越界,禁捕红线不可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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