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黄少淇)4月2日,祁阳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听庭评议活动,检委会专职委员王蔚、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参加活动,党组书记、检察长蒋利清出席并对活动进行点评。
此次观摩聚焦一起行贿案件,被告人郑某某为实现重罪轻罚的目的,对公职人员行贿,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庭审现场,公诉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条、法律适用,依法有序开展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并结合案件特点开展深刻的法庭教育,认罪认罚效果良好,充分展现出专业扎实的业务功底。旁听干警全神贯注、认真记录,对照《听庭评议表》细致梳理庭审中的亮点与不足。
“听庭评议活动要常态化进行。”在随后召开的评议会上,王蔚强调。参与观摩的干警坚持实事求是,围绕庭审表现逐一复盘点评,既充分肯定公诉人庭前准备扎实、庭审应变灵活、举证质证专业规范等优点,也直指庭审中存在的法律文书质量有待提升、讯问策略还可进一步优化等不足,并结合行贿案件办理特点,提出了针对性、可操作的改进建议。
蒋利清对此次庭审评议活动的成效表示肯定,认为评议简洁凝练、全面专业,既肯定成绩、总结经验,也直面问题、不避短板,达到了相互学习、共同提升的目的。同时,就持续强化公诉能力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开展“公诉能力建设年”活动,深入落实永州市检察院提出的“三年刑事检察强基计划”,切实把听庭评议作为筑牢履职根基、锻造过硬公诉队伍的重要载体。二是要强化平台效能,将听庭评议打造成自我提升、相互交流以及培养青年干警的“三大平台”,推动听庭评议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开展。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全体干警要以此次听庭评议为契机,勇于正视自身不足,主动补短板、强弱项、练硬功,细化整改措施,不断提升法律文书质量、庭审专业能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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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