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特殊调解”为破碎的家庭点亮希望
2026-03-30 09:49:0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孙泽人 刘哲林 | 点击量:6975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孙泽人 刘哲林)夜幕低垂,法院大楼里却依旧灯火通明。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欧阳中伟带领团队,刚刚完成了一场历时数小时的“特殊调解”。

3月22日下午,在株洲市天元区雷打石镇某路段发生一起货车与电动车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一起事故,夺走了两个鲜活的生命,留给亲人的是无尽的悲痛与焦灼。货车肇事,责任重大,赔偿纠纷若久拖不决,既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利于矛盾化解,无疑是给受害家属伤口上撒盐,造成二次伤害。

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物流公司同受害家庭家属在区综治中心进行了初步调解工作,但双方仍保留部分争议未解决。

3月23日下午4点,双方选择来到法院解决纠纷,为尽快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立案庭立刻组织人员调解,但由于纠纷较为复杂,细节问题一直讨论到下班时间也未达成一致。

欧阳庭长主动牺牲休息时间,带领团队组织调解。情理法交融,耐心疏导,最终当晚促成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并同步完成司法确认,给这份“和解”赋予法律效力,快速解决当事人的后顾之忧。

法槌虽未敲响,公正从未缺席。这一夜,他们用“加法”的工作时间,换来了群众解纷成本的“减法”;用司法的“温情速度”,抚慰了两个家庭破碎的心。

守护未来,不仅在于法庭上的庄严裁判,更在于每一个为“案结事了”而坚守的深夜。为了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天元区法院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在调解工作中真正做到了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在以后的工作中,会继续坚持优良的调解传统,不断改进调解方法,创新调解思维,拓宽调解思路,真正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责编:刘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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