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调解温情守护“未”来,双方满意先后送来锦旗
2026-03-27 15:20:44          来源:君山法院 | 编辑:陶江云 | 作者:卢荣 喻沛智 | 点击量:978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卢荣 喻沛智)近日,一起涉及未成年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先后来到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为吕颜明法官送上锦旗,连连感谢法官努力促成调解,让双方都有了满意的结果。一个案子,两面锦旗,这是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肯定,也是公平和正义的“双向奔赴”。

2025年11月,14岁的小力(化名),驾驶二轮自行车与行人老江发生碰撞,致小力受伤,老江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小力负事故主要责任,老江负事故次要责任。因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故将小力、小力父母、小力所在的中学均诉 至法院。要求小力、小力父母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0余万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发生地了解案情。考虑到该案被告人数较多、争议金额较大且涉及未成年人和教育机构,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化解双方对立情绪,法官决定邀请当地党委政府一起开展庭前调解。调解伊始,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老江家属表示,小力父母在事故发生后不积极配合赔偿,这让他们心里十分不满、意见很大。“孩子闯了祸,我们认,我们也在积极筹集资金,已经垫付四万了,但收入有限,这么多钱一时半会实在是拿不出来啊。”小力母亲的无奈,让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在听询各方意见后,总结双方争议焦点、再单独多次与原被告进行背靠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小力母亲可能为小力购买了保险,承办法官当即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确定小力母亲投保了监护人责任险。凭借这一关键线索,打破调解僵局,于是主动告知小力母亲、老江家属共同积极进行保险理赔。最终,在君山法院组织协调下,约定由承保监护人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向老江家属赔偿损失二十一万余,小力母亲除前期垫付的四万余元外,再另行赔偿老江家属一万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的赔偿款项均已兑现,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两面锦旗,承载着当事人对法官的双重信任与满满感激;一次调解,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情怀。君山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司法不仅有力量,更有温度。

责编:陶江云

一审:陶江云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君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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