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恶意注销逃责?检察监督亮剑整治“讨薪难”
2026-03-20 09:00:5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张茜 陈希瑾 | 点击量:8438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薇 通讯员 张茜 陈希瑾)2022年末,株洲某房地产公司悄然注销,试图“金蝉脱壳”。该公司员工黄某某等来的不是被老板拖欠了9个月的薪水,而是公司大门紧闭的通知。黄某某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通过劳动仲裁讨薪,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经民事调解,法院要求公司限期支付欠薪,但进入执行程序时才发现,公司早在起诉前已完成注销,执行被迫终结。
2024年8月,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市场主体恶意注销规避执行专项行动,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排查发现该线索。经立案调查,该公司存在多名员工工资未清算事实,还提交虚假承诺书申请简易注销程序。这两个关键要素证明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明知企业已注销,仍以公司名义参与诉讼,属于恶意注销逃避债务。该院随即督促区法院启动再审程序。
同时,渌口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指导黄某某变更诉讼对象,协助调取关键证据,全程降低维权成本。2025年7月1日,渌口区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支持该公司全体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办案中,检察官还发现该公司另有5名员工遭遇类似情况,遂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启动纠错程序,为劳动者打通维权通道。
“公司注销不等于责任消除,部分市场主体妄图采取注销登记方式来逃避法律责任,这种‘金蝉脱壳’的伎俩终究难逃法眼。”承办检察官表示。市场主体债务未清算就恶意注销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执法公信力,更对公平的市场秩序造成冲击。该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支持起诉工作,保障当事人债权兑现,有力维护了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以检察担当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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