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情融合化解纠纷
2026-03-16 09:04:3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罗晓洪 刘婧 | 点击量:6310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薇 通讯员 罗晓洪 刘婧)3月11日,攸县法院驻综治中心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原告陈某某在被告陈某经营的木材加工厂工作期间,不慎被电锯割伤,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法院在受理后,及时将案件委派至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注重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对待损失与责任。经过耐心疏导与多轮协商,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全部赔偿费用,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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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曾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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