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春风拂校园 少年向阳正成长 ——平江县人民法院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
2026-03-13 16:40:5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陶江云 | 作者:邓颖 | 点击量:930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邓颖)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3月11日,平江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走进伍市学校,以“自我保护,快乐成长”为主题,为该校师生带来一堂内容丰富的法治安全课。

法官重点讲解了防性侵相关知识,教导孩子们学会保护自己的身体。针对高年级学生即将或刚刚进入青春期的特点,法官重点强调了法律的红线,不满14周岁的女性没有同意权,所谓“自愿”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借口,一时冲动不仅会伤害他人,更可能使自己坠入犯罪的深渊,毁掉一生。

课程结束后,法官详细解读了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清晰划出12岁、14岁、16岁三道法律红线,告知“年龄不是‘免罪金牌’,12岁犯重罪可追诉,14岁犯八大重罪须负责,16岁所有犯罪都要承担后果。”起到了强烈的警示作用。
整个课程气氛活跃,学生们积极参与互动问答,并在课程最后进行了庄严的“安全宣誓”。学校老师表示,“这堂课非常及时、解渴,不仅教给孩子自我保护的方法,更让他们懂得了敬畏法律、尊重生命。”
下一步,平江法院将创新普法形式,持续推进“送法进校园”活动,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需求精准输送法律知识,用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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