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何芸 周若萱 唐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国家层面专门立法。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以《条例》施行赋能行政执法监督,切实提升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3月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华中主持召开2026年道县人民政府召开第3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条例》核心内容,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县直单位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围绕《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贯彻意见等方面展开学习,重点解读了这一国务院首次专门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综合性行政法规的核心内容,明晰其填补国家层面相关立法空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里程碑价值。会上,县司法局重点围绕《条例》的六大创新亮点进行了解读:一是监督范围显著拓展,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四乱”行为(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执法不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纳入重点监督;二是监督方式体系化创新,引入重点监督、专项监督、线索研判和社会监督等机制;三是监督处理刚性化,通过制发督办函、监督意见书、监督决定书等文书,强化结果运用,并与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四是保障措施系统化,加强队伍、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五是监督体制清晰界定,构建政府监督与部门监督相结合的双重体系;六是推动从运动式整治向制度化、常态化、法治化转变。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钟向华在学习会上作讲话,提出三点明确要求。一是深化学习传达,各单位要将《条例》纳入党组会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二是强化案例引领,牵头部门要系统梳理行政执法领域正反典型案件,以案例明纪、以案例释法,为各单位执法工作提供清晰指引。三是抓实监督落实,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紧盯执法关键环节,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华中结合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提出工作要求。其一,层层传达学习,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传达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把握《条例》施行的重大意义。其二,狠抓质量提升,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全面规范执法流程、细化执法标准,扎实开展内部审核,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其三,强化监督保障,要紧扣全省整治不正之风工作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执法监督,坚持对事对人双向监督,深挖执法乱象背后的作风问题和腐败隐患,以强有力监督确保“四个有利于”要求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行政执法监督从运动式整治向制度化、常态化、法治化的根本转变,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条例核心要义,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执法实践行动。要以《条例》为遵循,紧盯行政执法关键环节,坚决纠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各列席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推动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让监督成为规范执法的重要保障,以高质量行政执法监督护航道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道县将以此次集中学习为契机,持续推动《条例》学习宣传全覆盖、贯彻落实常态化,把《条例》要求贯穿行政执法全链条,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切实提升全县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质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道县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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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