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引领示范高质效办案
2026-03-05 11:49:0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杨涛 | 点击量:658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杨涛)3月4日,由泸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谭某某受贿案在泸溪县法院开庭审理,泸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斌作为国家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以一线履职、示范办案为全年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拉开序幕。县纪委监委、县教体系统组织干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是公诉人的主战场,是检察机关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庭审中,张斌作为第一公诉人依法宣读起诉书,在举证质证环节,围绕犯罪事实与所指控的罪名,紧扣犯罪构成要件,通过严密分组、有序出示证据,构建起完整连贯的证据链条,有力支撑犯罪指控。在法庭辩论阶段,围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等方面充分阐述公诉意见,并针对该案开展令人深省的警示教育。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泸溪县法院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是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警示课,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未来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坚守法治底线,保持清廉底色。
检察长亲自办案、亲自出庭,既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也为全体检察人员树立了规范出庭、精细办案、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有效的激发了全院干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行动自觉。下一步,泸溪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以求极致的精神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编:李颖
一审:王薇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