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接受监督 提升审判质效——保靖法院邀请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列席审委会
2026-02-13 08:57:0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田宁 | 点击量:640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田宁)2月9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召开2026年审判委员会第6次会议,受院党组书记、院长向雪原委托,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勇刚主持,县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李健、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丽媛应邀列席,审委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承办法官围绕涉众执行敏感案件、民事疑难复杂案件,逐一汇报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争议焦点。审委会委员立足审判职责,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与细致讨论,重点就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尺度及案件处理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严格遵循审判委员会议事规程,经充分讨论后形成了较为统一的意见。

杨丽媛立足法律监督职责,从确保案件处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角度,进行了分析阐述,并对进一步规范司法程序、提升案件质效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

李健提出建议:一要厚植为民情怀,践行司法宗旨。要始终将“司法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判与执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要坚守公正底线,优化营商环境。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在案件审理中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与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将“如我在诉”的换位思考融入办案全过程,持续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三要加强协同配合,提升治理效能。县人民法院工作应与时俱进,积极回应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与县委中心大局同心同向,政法委始终支持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工作,共同筑牢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石勇刚代表县人民法院,对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的监督指导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列席审判委员会,是强化外部监督、凝聚司法合力、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举措,对确保案件公正裁判、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人民法院将以此会议为契机,持续完善常态化列席机制,拓展联动协作的深度与广度,以监督促公正、以协同提质效,将各方宝贵意见转化为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动力,努力让每一件案件的审理都经得起法律、人民和历史的检验,以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

责编:李颖

一审:王薇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