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五溪·冬春攻势丨打击违法犯罪纪实(七)三轮车驾驶人涉嫌阻碍执行职务 警方24小时内“请君归案”
2026-02-12 18:07:1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1303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羽格)2月6日晚,通道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县城区开展夜间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23时许,一辆违法装载大量货物的三轮摩托车驶入查缉点,执勤民警发现其机动车明显超高,立即依法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正当民警准备对驾驶人杨某某进行现场检查时,杨某某不顾执勤民辅警、周边群众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拒绝下车并立即调转车头逃避检查,丢下货物飞速逃离现场。

事发后,交通管理大队迅速组织警力保护现场、固定证据。经查,涉案三轮摩托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驾驶人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且车辆还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其拒不配合执法、驾驶车辆强行逃离现场的行为,已涉嫌阻碍执行职务。
案件交由双江派出所办理,办案民警连夜开展视频追踪与研判分析,迅速锁定嫌疑人杨某某身份及其行踪,并与其取得联系。经办案民警宣传教育,杨某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由于未造成严重损害,且嫌疑人认错态度良好、具有自首情节。目前,杨某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通道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其涉及的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辆等其他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处置中。
警方郑重提示: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配合警方检查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法定义务。公安机关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对任何无视法律、暴力抗法、妨害公务的行为,必将依法从严查处,坚决维护法律尊严与执法权威。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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