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CP”再合作,双双落入法网!
2026-02-03 21:20:5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张馨予 | 点击量:712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馨予)年终岁末,吉首公安持续聚焦民生关切,对侵财类案件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近日,吉凤派出所成功侦破一起“拉车门”盗窃案,有力维护了辖区治安稳定,守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警察同志,我放在车里的现金被盗了!”1月26日14时许,市民汤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某酒店外停车场的车内一万元现金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发现,前一晚22时左右,两名男子在地库停车区域反复徘徊,逐一拉拽车门。最终,二人发现汤先生车辆未上锁,便钻入车内翻找财物,得手后匆匆逃离现场。

尽管两名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有意遮挡面部,但仍未逃过侦查员的细致追踪。民警通过深入研判,迅速锁定两名嫌疑人身份杨某、吴某,二人系多次合伙作案的老搭档。经过周密布控,1月29日,民警在某台球室将吴某抓获,随后在其配合下,将同案犯杨某一并抓获归案。

经审讯,杨某、吴某对以“拉车门”方式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二人交代,他们常以“开盲盒”的方式碰运气,专门挑选未锁车辆实施盗窃。目前,杨某、吴某已被吉首市公安局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吉首公安提醒,年终岁末是盗窃案件高发期,“拉车门”盗窃近期有所抬头。此类犯罪无需技术,仅靠“碰运气”拉拽车门,便能将未锁车辆变为“不设防的保险箱”。提醒广大车主,养成离车后随手锁门并再次确认的习惯,避免因疏忽导致车门未锁,同时防范不法分子使用干扰器作案;切勿将财物留置车内,尤其不要将现金、首饰、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显眼位置;尽量将车辆停放在光线充足、有公共视频或有人看管的停车场,避免停放在偏僻无人地段。吉首公安将继续加强巡逻防控与案件打击力度,全力保障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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