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欧阳宁 康继达)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码市司法所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指导码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损害赔偿纠纷。2025年6月持续强降雨期间,江华瑶族自治县民主水电有限公司所属的发电站排水渠垮塌引发山体滑坡,导致当事人冯某受伤并产生财产损失。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遂向码市镇调委会反映情况,请求调解。

镇调委会接案后,迅速启动“联调”机制,联合码市镇综治中心、码市司法所、码市法庭、民主村委会、县公安局驻村工作队等部门成立联调小组,及时搭建协商沟通平台,有效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联调小组迅速核实案情、梳理诉求:当事人希望尽快拿到足额赔偿,企业则因经营压力申请分期支付。
针对双方对立情绪,联调小组采取“背靠背” 疏导与 “面对面” 协商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安抚家属情绪、释明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逐项讲解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及营养费的计算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引导双方理性看待损失,合理确定赔偿预期。另一方面通过“法理情+解决方案”的组合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法律条文,向企业告知法律后果,也让企业理解,共情当事人生活困境,探讨支付方案。
经过联调小组五个多小时的耐心释法、细心疏导,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共识:民主水电有限公司赔偿冯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6万元,其中6万元于调解当日支付,剩余20万元分两期支付。为确保协议能够顺利履行,避免后续产生新的纠纷,调解员引导双方当事人向码市法庭申请司法确认。
该纠纷的成功调解,是码市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第一道防线”作用的生动体现,同时为当事人避免了诉讼之累,节约了司法资源。下一步,码市司法所将持续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推进“五项工作”落实落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石作用,致力于提供更加便捷、高效、贴心的调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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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