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解“薪”愁暖年关 南岳法院高效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2026-01-12 17:12:1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陈梓浪 | 作者:车璐炀 | 点击量:855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车璐炀)近日,衡阳市南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被告主动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随即撤诉,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今年5月,原告胡某入职被告甲酒店担任保安。同年7月,酒店经理通过微信通知胡某,以其在试用期内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胡某因对工资结算数额存在争议,遂申请劳动仲裁。因对仲裁裁决不服,胡某向本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且已有劳动仲裁裁决作为依据,具备调解基础。考虑到临近新年,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让劳动者能够及时实现权益,法官在双方时间安排冲突、无法当面协商的情况下,采取电话调解方式,重点向原告胡某进行释法明理。经半个多小时的沟通疏导,胡某对相关法律规定及仲裁裁决的依据有了进一步理解,最终表示愿意接受仲裁裁决所确定的解决方案,双方纠纷在诉讼阶段得以实质性化解。随后,甲酒店于当日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胡某在收到款项后亦向本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本案自立案至纠纷彻底解决,全程仅用时2天,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有效避免了后续执行程序的启动,实现了司法资源节约与当事人权益保障的双赢,体现了法院在化解劳动争议中兼顾效率与实效的司法导向。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推动更多纠纷在诉讼前端高效、彻底化解,同时也提示各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避免因违法行为引发纠纷。

责编:陈梓浪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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