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法院:工伤赔偿纠纷调解结案 实现事了人和双赢
2026-01-08 11:35:1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 点击量:1104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谭钦鹏 范质惠)当劳动者因工受伤,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动者工伤待遇赔偿纠纷案件,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也减轻了双方的诉累。

原告刘某某在被告益阳某公司处工作,2022年10月原告刘某某因工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后,鉴定构成八级伤残,双方协商不成,原告刘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医疗费等损失共计22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把握案情关键,秉持“解纷化诉”的调解理念,立刻展开多轮调解。承办法官细心了解原告的核心诉求,细致释明其依法享有的各项工伤待遇,同时向被告详细阐述工伤待遇的法定标准,通过核算各种项目,承办法官就双方争议的赔偿金额积极磋商调解,逐步缩小分歧,最终促成被告与原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益阳某公司与原告刘某双方相互配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的领取手续,医药费19067.31元,如工伤保险基金全部不予支付,则由被告益阳某公司承担;被告益阳某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前支付原告刘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保险待遇共计36800元。

此次工伤纠纷的圆满化解,实现了企业用工规范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衡平。本类纠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通过调解,既能快速化解矛盾,又能让劳动者最快获得赔偿。

责编:杨绍银

一审:杨绍银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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