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五溪·冬春攻势|“智驾”非“自驾”!智能驾驶不是让你当“甩手掌柜!
2025-12-31 17:20:5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566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粟倩文)随着汽车智能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智能驾驶”技术应用更加广泛,不少驾驶员在行车时习惯依赖“智能驾驶”。12月6日21时45分许,驾驶人向某某驾驶湘A*****号牌小型轿车,在会同县将军南路蓝泊湾路段斑马线路口行驶时,因启用的智能辅助驾驶系统未能及时识别正在通过斑马线的行人唐某,导致车辆与行人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唐某身体多部位损伤,万幸无生命危险。

交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只见一辆小型轿车在路边停车,有一人受伤。交警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安全布控、警戒,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事故现场,向某某语气中带有明显的懊恼:“当时开车想着车辆有智能辅助驾驶功能,我就把这个功能打开了,也是因为太信赖它了,开车时就放松了警惕,没成想意外就这么发生了。现在回想起来,这种情况确实太危险了,以后还是不能太相信智能辅助驾驶功能。”

执勤交警当即对向某某开展普法教育,明确警示其规范使用车辆辅助功能。第一,纠正驾驶习惯,杜绝过度依赖智能驾驶。开启辅助功能后,必须保持双手始终在方向盘上,持续关注前方路况,保持对驾驶任务的100%专注,绝不能因系统辅助而放松警惕。第二,强化安全意识,摒弃侥幸心理。必须将交通安全作为驾驶的唯一核心原则,清醒认识到任何智能驾驶系统都存在技术局限性,无法应对所有复杂路况和突发场景,驾驶人自身才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安机关依法认定:向某某因驾驶机动车时未停车给人行横道行人让行,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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