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法院:房屋漏水,鉴定费用高,法院调解解难题
2026-01-07 16:26:2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 点击量:1093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郭凤郡 范质惠)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邻里之间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自2024年3月起,张某发现其房屋厨房出现漏水情况,导致厨房橱柜、吊顶、墙壁墙漆、瓷砖等多处受损。经多次检查确认漏水系因楼上住户戴某厨房水池下净水器排水管未放入排水口下所致。张某便自行委托评估机构对所受损失进行了评估,评估损失为9208元,张某为此支付鉴定费1500元。张某通过物业公司多次与戴某沟通漏水修复及赔偿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戴某赔偿损失共计10708元。

为查明事实,明确焦点,在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戴某联系,戴某称刘某房屋漏水确是由其家中净水器排水管未放入排水口所致,其已将排水管妥善处理,后期将不会再发生漏水的问题。同时,戴某提出张某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其也不认可张某自行委托评估机构所作的评估报告,要求申请重新鉴定。

经承办法官初步征询,案涉房屋漏水损失的鉴定费用预计7000元左右。考虑到漏水原因明确,争议标的额不大但面临鉴定成本过高的实际情况,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向戴某释明了鉴定成本高、耗时长的风险,并组织双方进行实地勘察,对受损情况比对评估报告逐一进行分析,承办法官随后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别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逐步缓和了双方的对抗情绪。在多次沟通协调后,戴某表示“通过实地了解,张某主张的损失有一定的事实依据,其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张某也表示“大家都是邻居,我也愿意让一步”。最终,双方以9000元的金额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法院高效、便民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法官后语:

面对涉及专业鉴定、可能产生高额诉讼成本的民生小案,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对抗性更弱的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弥合了邻里关系,促进了社区和谐稳定,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担当。赫山区法院将继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为构建更和谐美好的社会贡献司法力量。

责编:杨绍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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