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引纠纷 法院调解促双赢
2026-01-06 10:00:2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陶江云 | 作者:罗林进 | 点击量:1034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罗林进)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通过庭前调解,高效化解一起饲料买卖合同纠纷,维护了小微市场主体权益。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李某系某饲料供应店老板,被告邹某从事生猪养殖,二人系朋友关系。邹某自2023年开始陆续向李某赊欠饲料,2025年,经李某结算邹某尚欠饲料款共计12万元,邹某向李某出具欠条,答应生猪出栏后清偿。之后邹某一直未支付饲料款,李某遂向法院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合作多年,案件争议事实清楚,遂组织庭前调解。调解中,邹某承认欠款事实,但表示因生猪价格不理想导致短期经济紧张,希望分期还款。李某则强调自身资金压力,要求一次性付清。法官从诚信经营、长期合作的角度出发,一方面向邹某释明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另一方面引导李某考虑邹某实际困难,适当让步。经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邹某分三期支付饲料款,并当场向李某兑现饲料款5万元。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维护了饲料店的合法权益,又为养殖户争取了缓冲空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编:陶江云

一审:陶江云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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