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邹丹敏 李霞)一边是企业攥着催款记录急着回笼资金,一边是买家拿着磋商记录坚称质量不行拒付尾款。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通过三小时的“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让这起积压三年有余的货款纠纷案结事了。
2021年10月,某数控设备公司通过线上沟通,向外地客户供应了一台激光手持焊焊接机,总价4.2万元。客户收货后先后支付2.7万元,此后便以“设备焊接精度不达标”为由拒绝支付剩余1.5万元货款。数控设备公司多次通过微信、电话催讨,买方以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付款项,双方协商无果后,数控设备公司诉至平江法院。
“设备刚交付时对方没提任何异议,都用这么久了才拿磋商记录说事儿,明显是不想给钱!”调解现场,数控设备公司的代理人情绪激动地拿出交易凭证,买方则反复强调磋商过程中自己多次提出质量异议,坚持“要么减钱,要么继续耗着”。面对僵局,承办人精准把握争议核心,分别向双方释法析理,既明晰举证责任与诉讼风险,也兼顾企业经营实际诉求,引导双方理性权衡利弊。
在承办人融法理与情理于一体的劝导下,双方的对抗情绪逐渐平息,态度趋于理性。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部分款项。“本来以为要打很久的官司,没想到今天就能解决。”签完调解书,数控设备公司的代理人松了口气,买方也坦言:“不用扯皮了,心里踏实多了。”
平江法院立足优化营商环境大局,精准把握案件焦点后的最优解。调解过程中,承办人引导市场主体树立规则意识、证据意识,充分考量企业经营实际需求,引导双方理性权衡利弊,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起纠纷的高效化解,不仅为企业节省了诉讼成本、司法资源,更以司法温度护航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夯实了当地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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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