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斌)为深入推进法治涟源建设,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根据年度督查检查计划,12月17日至18日,涟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组成督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四家单位开展了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并对其他市直单位进行了书面督察。
本次督察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带队,从市司法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随机访谈、查阅资料、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重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督察结果显示,全市法治建设整体推进有力,成效显著。各部门坚持将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党领导法治建设的机制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日益规范,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得到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落实,执法行为规范性及“柔性执法”实践取得进展;“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逐步完善,普法宣传形式创新,社会治理法治化基础进一步夯实。
同时,督察也精准指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部分单位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有待提高,存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缺失、规范性文件制发不规范等问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三项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领域败诉率较高的情况依然存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力、营商环境诉求回应机制有待优化等不足也需着力改进。此外,案卷评查暴露出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等环节仍存在不规范现象。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各相关单位切实抓好整改。
下一步,涟源市将以此次督察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严格规范行政决策和执法行为,深化执法队伍建设与监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并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与社会普法成效,全力推动法治涟源建设迈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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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