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效果引争议 法院调解促和解——邵东法院化解一起技术培训合同纠纷
2025-12-29 17:31:5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伏志勇 | 作者: | 点击量:928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刘媛)为妥善化解市场主体间纠纷,持续筑牢法治化营商环境根基,近日,邵东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技术培训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既保障了个体诉求,也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

经审理查明,2023年6月,吴某经人介绍有意经营麻鸡店,遂与邵阳市某麻鸡王店取得联系,支付12800元学费后在该店学习相关技术。吴某学习4天后,认为培训内容无实质技术含量,无法支撑其独立开店,便提出终止合作并要求退还学费。而邵阳市某麻鸡王店辩称,已将核心配方、进货渠道等商业秘密传授给吴某,双方技术培训合同的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拒绝退费。协商无果后,2025年3月,吴某以该麻鸡王店无培训资质、超越经营范围为由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技术培训合同,退还全部学费128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本院于2025年9月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结合该案系二次审理、争议较大但诉讼标的较小的特点,精准归纳双方核心争议焦点,多次与原被告开展面对面沟通。审理过程中,法官既向双方释明技术培训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无资质经营、合同履行边界等法律责任,又客观分析上诉、执行环节的时间成本与诉讼风险,耐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原告吴某与被告邵阳市某麻鸡王店之间的技术培训合同;被告退还原告学费2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该案以调解方式圆满化解,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为双方节省了诉讼成本。

法官表示,技术培训合同多为非标准合同,双方常因培训内容、成果标准等约定不明产生纠纷。本案中,调解方式既高效化解了市场主体间的分歧,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双方经营损耗,是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邵东法院将持续强化调解优先理念,精准化解各类商事纠纷,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助力营造稳定、公平、可持续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编:伏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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