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阳市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基地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增殖放流活动。在祁阳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及祁阳市湘江流域志愿巡护中心等单位代表的参与及共同见证下,11万余尾经严格检疫的鲢、鳙、草、青鱼苗欢腾入水,为遭受损害的湘江渔业资源注入新的生命活力。
据悉,此次活动投放的鱼苗资金全部来源于今年祁阳市检察院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追缴的生态损害赔偿金。这既是落实“谁破坏、谁赔偿、谁修复”公益保护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检察机关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将刑事打击与生态修复紧密结合的生动实践。通过督促涉案当事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并将其专项用于增殖放流,实现了从“惩罚犯罪”到“修复生态”的司法职能延伸,让违法者切实为其破坏环境的行为“买单”,达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
放流活动前,祁阳市检察院会同农业农村局专业人员,对放流鱼苗的种类、规格、健康状况进行了现场监督与核验,确保整个放流过程科学、规范、有效,符合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要求,保障生态修复的实际成效。
“检察机关在依法追究非法捕捞者刑事责任的同时,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主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确保了受损的公共利益得到有效救济。”祁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该院持续深化“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履职模式,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路径,将生态修复情况作为案件处理与效果评估的重要考量,不仅督促了当事人积极履行修复义务,更向社会传递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信号。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也被视为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公开课。参与活动的志愿巡护队员及周边群众在现场直观感受到生态修复的意义和司法保护的力量,进一步提升了公众对渔业资源保护和长江“十年禁渔”政策的理解与支持。
下一步,祁阳市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法律监督与公益诉讼职能,依法严惩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回头看”,督促修复责任落实。同时,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助力构建更为严密的“司法惩治+生态修复+全民守护”的湘江生态保护屏障,以“检察蓝”全力护卫湘江祁阳段水域的鱼翔浅底、碧水长流。(供稿:祁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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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祁阳市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