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黄国玲)近日,东安县人民法院巧用“经济链调解法”,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通过“租金代偿饲料款+租户再购饲料”的创新模式,不仅帮助原告收回欠款,更盘活了被告闲置多年的养殖场,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基本案情:唐某曾在东安县大江口乡某村经营养猪场。2020年,因养殖需要,唐某多次在蒋某经营的饲料店赊购饲料,累计欠款24.8万元。后唐某因经营不善,无奈关停养猪场前往外省务工,养殖场就此闲置多年,所欠饲料款也迟迟未能偿还。
蒋某多次向唐某催收欠款均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将唐某诉至东安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饲料款。
法院调解: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深入梳理案件症结,积极探寻兼顾双方利益的解决路径。法官了解到,原告蒋某长期经营饲料店,积累了大量养殖户资源;而被告唐某虽无力偿还欠款,但名下闲置的养殖场仍具备养殖条件,核心问题在于资源闲置与债务偿还的矛盾。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做好情绪疏导工作;另一方面向双方释法明理,引导其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结合双方实际情况,法官反复优化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蒋某利用自身人脉资源帮助唐某出租闲置养殖场,唐某将养殖场全部租金用于抵扣饲料款,同时承诺每年至少以自有资金支付3万元,直至欠款全部还清。
案件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持续跟进协议履行情况。近日回访得知,在蒋某的协助下,唐某的闲置养殖场已成功出租,新租户已入驻开展养殖经营,唐某也已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开始用租金及自有资金逐步偿还欠款,双方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近年来,东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在审理各类民事案件过程中,严格遵循“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不仅注重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善于从案件背后挖掘资源优势与矛盾契合点,通过“靶向调解”盘活闲置资源、化解经济纠纷。
下一步,东安法院将继续深耕司法服务职能,以更精准的调解、更高效的审判,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实质性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编:左爽
一审:杨友林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