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司法所:人民调解“零距离”司法确认“强保障”
2025-12-15 14:50:2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蒋林 黄勇 | 点击量:557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蒋林 黄勇)近日,新田县司法局龙泉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未成年人因银行ATM机意外受伤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通过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为调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既实现案结事了,又筑牢权益保障防线,获双方当事人认可。

​事发当日,未成年儿童小明(化名)随母亲到某银行ATM机区域办理业务时,不慎将手伸入机器缝隙,导致手部被夹伤。事故发生后,小明父母就赔偿事宜与银行沟通未果,双方就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等问题产生分歧,遂向龙泉司法所申请调解。

司法所受理案件后,迅速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介入处置。调解员秉持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听取双方陈述,细致核查事件经过,厘清责任边界。针对双方争议焦点,调解员结合《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表达诉求。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包含医疗费、后续康复费及适当补偿在内的一揽子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所依法为协议加盖公章,确保其规范效力。

协议签署后,小明父母虽认可调解结果,但仍担忧银行能否按时足额履行赔偿义务。为彻底消除当事人顾虑,巩固调解成果,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向双方释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告知当事人可在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法院审查确认合法有效的协议,将出具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民事裁定书,若一方未履行,另一方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经诉讼程序。

在司法所的全程指引与协助下,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新田县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法院经依法审查,快速出具民事裁定书,确认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至此,这起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既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银行的正常经营秩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编:左爽

一审:杨友林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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