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案同调,高效化解两起纠纷
2025-12-05 16:29:2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刘高琪 曹方俞 | 点击量:751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高琪 曹方俞)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新塘人民法庭通过“类案集中调解”模式,仅用一上午便成功化解两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既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又兼顾了购房者合理诉求,以司法效率与温度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动能。

某房地产公司与陈某、李某分别签订《预购房屋协议》后,按照约定完成房屋交付以及办理房产证,但两名购房者因资金周转问题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剩余购房款。经企业多次协商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快资金回笼,该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人支付欠款。

受理案件后,法官发现两起案件起因相同、事实清晰,且均涉及企业经营发展与购房者的切身利益。为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纠纷化解效率,法庭迅速启动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决定集中时间同步调解。调解现场,法官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采用“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向陈某、李某释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明确拖欠购房款的法律责任与诉讼风险;另一方面与房地产公司沟通,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建议其在付款期限上给予合理宽限。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陈某、李某在3个月内支付剩余购房款。

“一上午就解决了两起纠纷,既得到了付款承诺,又不用陷入冗长诉讼,能尽快回笼资金。”房地产公司诉讼代理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陈某、李某也坦言,该付款方案缓解了资金压力,法官的释法明理让他们认清了自身义务。

该两起案件高效化解是衡东县人民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类案集中办理”模式,大幅缩短了纠纷化解周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编:王汝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