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帮忙捞人”骗取钱财 一男子因诈骗罪获刑
2025-12-03 17:09:4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许可 | 点击量:762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许可)近日,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帮忙捞人”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老张(化名)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害人因亲戚涉嫌刑事犯罪,请托老张帮忙打听案情并试图疏通关系。老张谎称需要请客送礼,先后收取被害人共计5万元钱财。收款后,老张并未实际找人帮忙,而是通过网络咨询免费律师后,将相关情况告知被害人,并将骗得的钱款全部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后被害人发觉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老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老张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结合社区矫正机关建议适用社区矫正等因素,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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