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姝婷 李旺
“嘉禾人是打铁的,也是铁打的。”开国上将萧克为家乡的“代言”,被无数嘉禾人铭记于心,外化于行。近年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战略部署,勇于面对破产审判的难点问题,创新破产工作新机制和深化府院协调联动,“闯”出了一条破产审判新路径,为区域产业结构优化、资源要素激活与“僵尸企业”出清提供了坚实司法支撑。
“这个案件能够顺利办结,得益于我们专业化的审判团队共同协作,体现了专业的力量。”嘉禾法院破产审判团队负责人表示。在去年办理的一起某高新科技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中,由于企业经营业务范围广,其中一笔应收货款债权还涉及一家外资企业,相关合同资料还需要经过中文翻译,需要具备一定的涉外金融知识和涉外法律知识。面对棘手的案件,破产审理团队并没有失去信心,集中本院具有国际贸易法、涉外贸易英语等教育背景的法官助理,与相关对外经贸联络机构协调沟通,共同研讨办案方案,最终实现了破产企业债权的回收。针对日益复杂的破产案件,该院精心遴选民商事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核心团队,吸收了具有多元教育背景的法官助理加入,创新建立“7名法官+5名助理+5名书记员”的专业审判团队架构。团队实行"以老带新"培养机制,由院领导亲自带队,2024年以来已组织开展专业培训10余场,确保破产审判经验有效传承。通过定期召开案件调度会,团队成功攻克多个破产审判难点,2025年新收破产案件结案率达到100%,专业优势得到充分彰显。
“从执行案件转入破产程序后,仅用28天就完成了整个审理流程,裁定了破产,这个速度确实超出预期。”一起涉某工贸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的管理人如此评价。
该起破产案件前期多名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该企业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嘉禾法院执行局在执行阶段对破产企业进行甄别后,对当事人释明破产制度的适用,进而准确识别具备破产条件的僵尸企业,稳妥推进案件移送破产审理。案件审理中,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高效处理,依法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近年来,嘉禾法院吃透上级法院关于办理破产案件的相关精神,出台《关于简化程序加快推进破产案件审理的办案指引》,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晰的破产案件,在坚持依法受理和不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各环节审理程序,缩短办案周期,为破产审判提供了“快车道”。在坚持快的同时,该院拓宽对破产审判内外监督,防范和杜绝“假破产、真逃债”的非法行为,确保了破产审理程序规范运行。2025年通过“执转破”程序受理的6件企业破产清算案全部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真正实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办案效果,为加快“无产可破”“僵尸企业”市场化出清提供了实践样板与高效解法。
“感谢法院和政府各部门的的帮助,我们公司终于能活下去了!”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某铸造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破产和解协议签订现场激动地说。该铸造公司因受市场波动影响,资金链断裂陷入资不抵债的困境,被债权人银行依法申请破产清算。为推动破产和解程序依法有序进行,承办法官主动与破产管理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债权人多次沟通协调,详细讲解破产和解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优势,引导双方就和解方案初步达成共识。同时承办法官联系金融机构、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全面核查该铸造公司的历史信用记录和产业发展前景,并专门召开了企业信用和产业发展前景评价现场会。最终双方在法院及相关部门的见证下签订破产和解协议,约定以企业后续生产经营收入及通过诉讼程序催收到的应收货款分期偿还债务。这起破产案件通过“信用+商事调解+破产和解”的创新模式圆满解决,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赢得了重生机会。
近年来,嘉禾法院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化府院协调联动,联合11个部门出台破产和解全流程管理规定,在全省创新建立了“信用+商事调解+破产和解(破产后协商)”机制,通过多部门联动的信用评价机制,对债务人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成功推动2起破产清算案转为和解结案,既化解了企业债务危机,又保住了市场主体;促成2个农民合作社破产后协商达成了破产后入股股东后续经营和偿债共识,成功走出一条兼顾市场主体出清、农民权益保障、金融债权实现与地方产业存续的新路径,为同类涉农主体的市场化退出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经验。
近年来,嘉禾法院发扬打铁精神,敢闯敢试,通过专业化团队建设、审判机制创新和府院协同发力,成功探索出一条符合基层实际、彰显司法智慧的专业化破产审判路径,不仅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法治活力,也为同类地区法院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下一步,嘉禾法院将继续深化破产审判专业化改革,以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为抓手,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司法动能”。嘉禾法院院长宋孝悌表示。
责编:刘建军
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