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一锤定音 拖欠佣金当庭付清
2025-11-19 15:09:5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许可 | 点击量:850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许可)近日,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产销售佣金引发的纠纷。

据悉,原告阳某某诉称,其此前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存在合作关系,曾成功为被告推介客户并促成一套房屋的成交。然而,交易完成后,被告公司的管理人员虽在微信聊天记录中答应支付佣金,但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此后,随着被告公司人员的几经变更,现管理人员对此前承诺不予认可,并辩称客户系自行到访售楼部完成购房,与原告无关,因此拒绝支付佣金。多次沟通无果后,原告将某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认为案件事实较为清楚,且有证据支撑,但考虑到诉讼成本和企业声誉,调解是实现双赢的最优解。为此,承办法官在调解过程中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一方面向被告房地产公司释明相关法律法规,指出若存在该事实且证据确凿,应依约履行付款义务;另一方面,也劝导原告从化解矛盾及考虑被告公司现实经营状况的角度出发,理性协商。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当庭向原告阳某某支付了佣金1万元,该起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责编:王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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