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肖思雨)为迅速推动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学习宣传与实施,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本周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形成内外联动、点面结合的普法新格局。
一、 普法下基层,服务群众“零距离”
11月6日,新晃法院组织院机关干警及鱼市人民法庭干警,携手深入该县波洲镇江口村桂花岛,开展“送法上岛”活动。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现场答疑等方式,向当地居民生动解读新法及与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将法治精神送至群众身边。
根据统一部署,禾滩人民法庭、扶罗人民法庭也在各自辖区同步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三个法庭遥相呼应,形成基层普法宣传的联动声势,有效扩大了新法在乡村地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 普法进机关,凝聚治理“向心力”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干部的法治思维,11月6日,新晃法院组织干警主动走进波洲镇政府、江口村党支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专题宣传。此次活动面向机关工作人员,重点阐述了政府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职责与作用,促进了依法行政理念的深化,为构建协同高效的基层普法工作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三、 全员集中学,夯实司法“内驱力”
为全面提升干警对新法的理解和适用能力,11月7日上午,新晃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进行集中专题学习。会议深入解读新法立法背景、核心要义以及为法院工作带来的新要求,旨在强化法院干警作为普法主体的责任意识,为今后更精准、更有效地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充电赋能。
此次系列举措,是新晃法院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服务法治社会建设的集中体现。从深入基层到走进机关,再到内部强化学习,新晃法院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行动,有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落地实施,为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贡献坚实的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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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