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要我改”到“我要改” 吉首创新构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2025-11-04 11:42:4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谭好 | 作者: | 点击量:6180         

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费立明

今年自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吉首市搭建“服务+引导”的柔性治理体系下,各行政执法单位积极联合社区及物业,坚持“法、理、情”相结合,劝导商户合规合法经营,推动从“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实现城市秩序与民生温度的和谐共生。近年来,吉首市司法局聚焦3个维度,创新构建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

有力度

行政执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林某是吉首市一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他回忆,前几年公司每个月都会接受不同行政部门的检查,频次高的时候,甚至每周都有检查,检查主体涉及发展改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多部门,通常都是分头检查。

“迎检会占用企业很多精力。”林某说,每次检查前做准备,检查中陪同,检查后如果被要求整改,还要准备各类整改资料。这一系列繁琐的工作,公司需要专门指派几个人负责迎检。今年以来,企业接受检查的频率大幅下降,检查的针对性更强,很多没有必要的检查取消了,员工有了更多精力投入生产、服务之中。

张某是吉首市经济开发园区内的经营者,其厂房内有员工30人,年龄范围处在40岁至60岁之间。他表示,现在相关部门对其厂房开展行政检查时均有园区内负责人参与,前来检查的工作人员均会出示手机上面的一款二维码,他用手机扫码后能看见相应行政机关对其企业的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信息等情况,检查完成后他还可以对本次检查进行评价。他表示,作为被检查方同时也可以监督执法人员,这是一种新的工作模式,他对此表示赞赏。

亮码入企成了一道新规程。从事前不出具任何手续的“突击查”到“亮码查”,从“随意进”到“规范进”,扫二维码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平台之外无入企”。

吉首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田艳娥表示:“扫码入企既规范了执法程序,又减轻了企业负担,我们将以平台使用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让执法更透明、更高效。”

今年上半年,吉首市行政执法工作总体呈现稳中有进、成效明显的良好态势,在行业执法监管、执法能力提升、普法宣传以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为辖区的有序发展和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添温度

让群众感受法治温度

近年来,吉首市创新探索包容审慎、首违不罚等行政执法监管新模式,变“严罚式”为“容错式”,彰显执法温度,系统性地制定并推行了行政执法“三张清单”制度,即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于处罚事项清单。从案件线索的受理与立案环节开始,经过调查取证、审核审批、告知听证,直至最终作出处理决定并结案,每一个环节都明确要求对照清单内容进行考量、判断和适用,确保了清单的生命力贯穿执法行为的始终。在具体个案的处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必须依据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对照清单中明确的适用条件、具体情形和操作标准,审慎决定是否以及如何适用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的措施。

今年以来,吉首市公安交警大队创新性使用摄像头提醒模式,即驾驶人在将车辆停于禁停路段时会收到预处罚告知短信,大体内容为“您的车辆停在某某路段已经涉嫌违法,请立即驶离”。99%的驾驶员收到该提示短信后均会立即驶离,且不会被罚款。交警在罚与不罚的界限内取得了平衡点,吉首市交通秩序既得到通畅运行,驾驶员也不必随时处在被罚款的担忧之中。

吉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推行“首违不罚”柔性执法,积极开展提前介入、先告先改、减少执法处罚介入;制定并下发对摩托车、电动车及零散摊担的管理要求,明确“首违不罚”工作原则;制作首违不罚告知单,对首次违章、违法行为轻微和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积极整改的当事人,采取教育为主方式劝导;建设并使用“智慧城管”首次违章行为数据库。

吉首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首违不罚”和“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畜禽交易市场等具体方面明确不予行政处罚事项。

阳光守护

让执法更透明安心

群众的感受往往与执法效果紧密相关,从着力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问题,到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执法扰民问题的发生,最大程度为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群众关心什么、群众期盼什么,就聚焦什么、解决什么。”吉首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随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的推行,任性执法的空间被大大压缩。吉首提出“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民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等措施,让人民群众给行政执法“打分”,用监督倒逼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群众监督的过程,也是普法的过程。当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群众看得越真切,内心对法治的信仰就越真诚。行政执法机关要把每一次执法当作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使法治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和行为自觉。

责编: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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