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修复洣水生态环境
2025-11-03 08:58:2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刘凤 | 点击量:9091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薇 通讯员 刘凤)10月30日,南浦铁犀洣水河畔开展了一场特殊的生态修复行动,茶陵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以增殖放流的形式,推进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生态修复工作,为洣水流域生态保护注入司法动能。

放流现场。

此次放流的鱼苗均由违法行为人缴纳的生态赔偿金专项购置,经严格筛选,确保品种适配洣水流域生态环境,分批次投放保障鱼苗存活率,现场放流经检疫合格的草鱼、鳙鱼苗等共计2万余尾。检察干警与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非法捕捞违法行为人完成鱼苗投放。这一举措不仅让违法行为人以“补过”的方式承担生态修复责任,更将“破坏者”转化为“修复者”,实现法律惩戒与生态修复的双重效果。

在放流过程中,检察干警还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等,向违法行为人解读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法律后果,以及保护洣水流域生态的重要性。“以前只想着捕鱼增收,没想到会给河里的生态造成这么大的伤害。”参与放流的违法行为人感慨道,今后将主动参与生态保护。

茶陵县检察院将把公益诉讼的“司法温度”持续融入洣水保护日常,在与行政部门、社会力量的协同协作中,让这条滋养犀城的生命之河,永远保持清澈与活力,滋养一方百姓,延续一方文脉。

责编:刘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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