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交4980元学跨境电商,承诺落空,法院判了!
2025-10-30 10:39:4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 点击量:1089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龚瑾 范质惠)一老人轻信跨境电商培训的快速回本宣传,本以为能学习新技能却是花钱买来了教训。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涉老年群体的培训欺诈案件。

六十余岁的王某某通过网上了解湖南某传媒中心的跨境电商课程,该中心向王某某承诺课程简单好学,一个月能收回学费,三个月收入可观,且该中心可为王某某提供引流对接。王某某于2023年7月10日向该中心支付了4980元的学费。后续王某某的账号却未建好,也没有引流对接及盈利,王某某便以湖南某传媒中心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为由,诉至法院请求该中心退还4980元。湖南某传媒中心未予答辩。法院查明湖南某传媒中心成立于2023年6月14日,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教育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湖南某传媒中心的经营范围不含教育培训,未依法取得教育培训资质,该中心在明知自己没有教育培训资质的情况下,进行虚假宣传并进行跨境电商课程培训,王某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中心的培训服务,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欺诈。法院依法判决湖南某传媒中心退还王某某4980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老年人的信息获取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较薄弱,部分经营主体瞄准老年群体,以培训为幌子实施欺诈。结合本案,我们要提醒老年朋友们,遇到培训指导类宣传时,首先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机构的经营范围,确认是否有开展相关培训的许可资质。其次,要妥善留存宣传页面的截图、与客服的聊天记录、缴费时的转账凭证、收据等,面对不确定的大额支出,一定要先跟子女、社区工作人员或信任的人沟通。一旦发现自己被骗,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像王某某这样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同时也需警示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业务必须持证经营,无资质绝不能擅自开展收费培训。宣传时要实事求是,作出无法兑现的承诺不仅会砸了自己的招牌,更要承担法律责任。做生意要讲诚信,欺诈老年人也不道德,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责编:杨绍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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