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鱼偿渔”!非法捕捞者变身“生态修复者”
2025-10-27 17:05:5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蒋京华 刘品 | 点击量:623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蒋京华 刘品)“今天放下去的不只是7600尾活蹦乱跳的鱼苗,更是我们对母亲河的歉意。”近日,潇水河段潇湘码头,谢某、邓某将最后一筐鲢鳙倒入河中,水面上激起一串银白色的浪花。至此,由零陵区人民检察院推动的“替代性生态修复”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时间拨回2025年9月。谢某、邓某二人在凼底乡伏塘村段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案件移送零陵区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没有“一诉了之”,而是委托零陵区农业农村局同步开展渔业资源损失评估,并出具生态修复方案。经多次释法说理,两人从“心存侥幸”到“心服口服”,自愿承担全部修复费用,承诺以增殖放流方式修复受损生态。

为确保“放得对、活得下、长得大”,检察、农业两部门提前对鱼苗种源、检疫证明、规格数量进行“三核查”,并邀请水产专家现场抽检——7600尾鲢、鳙、草鱼均在10 cm以上,成活率预计可达85%以上。

“检察+行政”协同治理,让“生态违法者”变身“生态修复者”。下一步,零陵区人民检察院将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对放流河段开展为期一年的跟踪回访,定期监测水质和鱼类种群恢复情况,确保“以鱼偿渔”落地见效,为潇水河流域生态环境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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