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润青春 法护“芳”华】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
2025-10-25 19:40:22          来源:湖南法治报讯 | 编辑:马志军 | 作者: | 点击量:1746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王鹏程)10月21日,津市市检察院“玉芳姐姐法治宣讲团”的检察官们来到津市市第一小学,为该校三年级、五年级百余名师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主题教育活动。

课堂上,宣讲团成员罗思诗从“认识身体隐私部位”、“行为上的性侵害”、“如何防范性侵害”、“遇到性侵害时该怎么办”等方面,帮助孩子们认识身体隐私、学会保护身体隐私,让孩子们树立起“我的身体隐私不容侵犯”自主意识,预防潜在的性侵害风险。

津市市检察院将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丰富法治宣传途径,让法治伴随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编:马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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