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检察院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剑指就业性别歧视
2025-10-20 17:15:2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陶江云 | 作者:唐梦洋 王丹 | 点击量:615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唐梦洋 王丹)10 月 20 日,汨罗市人民检察院以宣告方式,向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精准送达检察建议书。此次宣告会特别邀请汨罗市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 “市妇联”)、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会,通过“检察监督 + 行政监管 + 群团支持 + 社会监督”的多方联动模式,聚焦就业领域性别歧视痛点,切实为妇女平等就业权利筑牢法治屏障。

案件溯源:招聘 “性别门槛” 触碰法律红线

近日,汨罗市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案件排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多家企业发布的招聘信息存在明显性别歧视问题。部分质检员、司机、业务经理等技术岗、管理岗招聘公告里,甚至行政人员等文职岗位,均被明确标注“仅限男性”;部分服务行业岗位虽未明确排除女性,却隐含“男性优先录用”倾向,变相压缩女性劳动者的就业空间。

“此类行为已然违法,剥夺了女性劳动者的公平竞争机会,损害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汨罗市部分企业的招聘限制,既违反了上述法律条款,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就业市场环境,更侵害了广大妇女的平等就业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检察机关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

宣告送达:凝聚多方合力推动问题整改

在 10 月 20 日的检察建议宣告会上,汨罗市检察院通报了企业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问题、调查取证情况及相关法律依据,清晰阐明制发检察建议的必要性。

针对检察建议中提出的“开展企业招聘信息全面排查”“督促违规企业限期整改”“加强就业平等政策宣传引导” 等要求,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当场表示,将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企业招聘信息开展专项核查行动,对发现的违规问题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杜绝就业性别歧视问题。

“现实生活中,女性在就业中被询问婚育计划、隐性设置录用门槛等歧视屡见不鲜,这些行为不仅让妇女求职者遭遇不公,更制约了社会人才资源的充分流动。检察公益诉讼为妇女平等就业权筑起了重要司法屏障,实现了从个案救济到类案治理的跨越,让性别歧视不再成为法外之地。”市妇联维权部负责人傅小丹说,消除就业性别歧视需要全社会凝聚共识。用人单位要认识到女性在职场中的独特价值,摒弃性别偏见,行政部门需强化监管责任,避免歧视现象的发生,检察机关要持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形成有效震慑,多方同向发力,让男女平等转化为就业实践。”人民监督员何冰洁则围绕检察监督的必要性、整改方案的可行性提出多项优化建议,确保整个监督过程公开透明、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长效治理:从“当下改”到“长久立”的司法实践

“就业是民生之本,平等是就业之基。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不仅要‘当下改’,更要‘长久立’。”汨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素如在宣告会上强调,此次多方联动开展检察建议宣告送达,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通过整合检察监督、行政监管、群团力量和社会监督资源,能够形成治理合力,更高效地破解就业领域性别歧视难题。

追求男女平等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共识,妇女赋权取得显著进步,女性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下一步,汨罗市检察院将持续跟踪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联合人社、妇联等部门开展“回头看”行动,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督促整改,坚决纠正就业领域各类歧视行为。同时,检察机关还将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讲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指引和对劳动者的权益宣传,推动形成 “企业依法用工、女性平等就业、社会尊重权益” 的良好氛围,让每一位女性劳动者都能在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中实现自身价值。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妇女峰会上所强调的,“妇女是人类文明的重要创造者、推动者、传承者,推进妇女事业发展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汨罗市检察院的一系列举措,正是对这一理念的生动实践,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必将为加速妇女全面发展新进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责编:陶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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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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