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坪法庭:探索立审执一体,推动案件“能调解,能履行”
2025-10-16 10:09:4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 | 点击量:6591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肖佳兰
“没想到,这么快对方就主动支付了案款。”嘉禾县某铸造企业负责人说道。2025年3月,某铸造企业因某装配厂拖欠其20余万元货款起诉至嘉禾县法院坦坪法庭。在该案立案时,嘉禾县法院立案庭一并向铸造厂送达了《财产保全告知书》,经申请人申请,执行局快速完成对该装配厂银行账户的冻结及相关设备的查封。
“双方对事实部分并无争议,仅是就履行方式和期限有所分歧的情况,遂执行局与法庭迅速启动了联调机制,并向被告释明了不利后果。”嘉禾县法院执行干警刘建邦说道。
知晓公司即将面临的不利后果后,装配企业与铸造企业当庭达成和解协议,且于次日主动履行了货款支付义务。
“坦坪法庭依托我院创新的“分段集约执行‘169’”模式,探索了“立审执一体化”纠纷化解模式,推动纠纷由‘末端申请强制执行’向‘前端主动履行’转变。”坦坪法庭庭长胡柏茂说道。
当前,“立审执一体化”纠纷化解模式正在推动坦坪法庭矛盾纠纷实现更高效化解。2025年6月,某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坦坪法庭。
坦坪法庭继续适用“立审执一体化”纠纷化解模式,通过法庭与执行局协同联动,最终败诉方主动与胜诉方达成和解,当场履行货款40万元,并承诺剩余120万元两个月内履行完毕,成功将矛盾彻底化解在了申请强制执行前,实现审判与执行的无缝衔接。
实践证明,推行“立审执一体化”纠纷化解模式,以执促调,以调促执,能推动“立审执”高效融合,实现矛盾纠纷实现高效化解。2024年以来,坦坪法庭通过“立审执一体化模式”调解并督促当场履行案件53件,履行到位金额83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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