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龙工资”引发纠纷,法院倾情调解促双赢
2025-10-13 11:01:4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 | 点击量:8610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梁蕴 胡晗可

看似从天而降的“惊喜”,却给双方带来了意料之外的烦恼。

近日,宜章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公司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向已离职员工多支付工资而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既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缓和了劳资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基本案情

某建筑安装公司与周某签订《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约定由周某担任木工,在某建筑安装公司承包的某市林场负责模板加工、支撑等工作,工资按每日200元计算。合同期满后,双方对周某工作期间的工资进行结算,确认某建筑安装公司应付工资总额为34900元,周某于当日办理了退场手续。某建筑安装公司在支付工资过程中,因工作人员制作工资表时出现失误,除已正常支付周某34900元工资外,又误向其多支付了35000元。某建筑安装公司多次向周某催讨,周某未予返还,故某建筑安装公司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经查阅案卷,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涉案金额不大,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为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法官决定优先采取调解方式处理纠纷。

法官首先采用“背对背”沟通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交流。在与某建筑安装公司沟通时,法官肯定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做法,同时引导公司审视内部财务审批流程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在与周某沟通时,法官耐心听取其意见,发现周某不愿返还款项的主要原因并非出于恶意占有,而是对公司管理失误存在不满,以及对“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认识不清。法官向周某阐明,虽然失误在于公司,但法律不鼓励任何人从他人的错误中获得不正当利益。同时,法官也引导公司理解周某的实际困难,体谅其因公司失误所造成的不便。

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互谅互让,找到利益平衡点。周某同意返还多收的款项,并希望以分期方式支付以缓解经济压力。某建筑安装公司考虑到自身过错及周某实际情况,接受了分期支付的方案。双方当庭签署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

用人单位应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薪酬发放流程,从源头上防范此类“乌龙”事件发生。公民个人在收到不明来源的款项时,应主动核实情况,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如确属不当得利,应及时返还,避免因一时贪念而承担法律责任。

责编:刘建军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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